第一章 總 則
第一條:本章程依據工會法及工會法施行細則訂定之。
第二條:本會定名為「宜蘭縣玩具暨兒童用品業職業工會」以下簡稱本
會。
第三條:本會以連絡會員感情,增進勞工知能技能,加強培訓業務,改
善勞動條件,保障勞工權益,提高生活水準,協助政府推行政
令為宗旨。
第四條:本會以宜蘭縣行政區域為組織區域,會址設於宜蘭縣政府管轄
地。
第二章 任 務
第五條:本會任務如左:
一、團體協約之締結、修改或廢止。
二、舉辦會員福利及勞工保險事項。
三、勞工教育之舉辦,會員第二專長培訓工作並舉辦各項技術士技能
檢定,或輔導就業工作。
四、會員間糾紛事件之調處。
五、會員互助康樂活動事項之舉辦。
六、勞資糾紛事件之調處。
七、會員家庭之生計及經濟狀況之調查與協助。
八、其他有關改良工作狀況,增進會員利益事業之舉辦。